走失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价值发票:未按照-3,未按税务authorities发票的要求设立专人保管,专款专用的,未经税务机关检查,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
1、增值税 发票 过期怎么办?1。税率=应纳增值税按不含税总价*规定。2.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对方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不需要抵扣进项税,你现在就可以把票给他们,只要不跨年三十。2.如果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过期的票不能抵扣,一般对方不会接受。这时候你需要带上你的公章和发票到国税局开一个“红色开具的证明发票”。由于认证期已过,税务局应该不会同意,所以你再附上一份说明,解释一下为什么票还没寄出去。税务局工作人员一般会问你原因,打印一份带在身边。3.如果税务局不同意出具红字证明,那就没办法了。
2、 发票 过期没作废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行政措施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发票如有遗失,应于遗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纸等媒体上声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价值发票:未按照-3,未按税务authorities发票的要求设立专人保管,专款专用的。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存放场所的。扣税表没有按照税务 authorities的要求装订成册。未经税务机关检查,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走失专用发票。损坏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专项存储发票的其他要求未落实。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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