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政策:增值税=2.4÷(1 3%)×3%,个人所得税=3.6÷(1 3%)×3%,在取得“顾问费”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所在的税务局开立,所以其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和其收取的其他手续费一样,都是用专用的银行账单或票据代替,因为收取后也要缴纳营业税,收取的财务顾问费1可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未分摊的不需要。
1、财务 顾问费属于什么 发票理论上银行业应该征收财政顾问其他服务业应该征收地方税发票,但是由于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它使用的票据是专用票据,所以它必须是管钱的地方。所以其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和其收取的其他手续费一样,都是用专用的银行账单或票据代替,因为收取后也要缴纳营业税。收取的财务顾问费1可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未分摊的不需要。如果金额较大,也可以分摊到待摊费用中。
2、给外地公司开 顾问费 发票是在对方公司税务局开还是在哪开在取得“顾问费”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所在的税务局开立。答案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劳务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扣缴的税款。
3、个人名义到地税开给单位两张 顾问费的 发票,金额分别是2.4万和3.6万,请问...主要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开具发票时,某些地方可能会按照附加税率征税。总体政策:增值税= 2.4 ÷ (1 3%) × 3%,个人所得税= 3.6÷(1 3%)×3%。如果是同一个月的同一个顾问服务,要一起算。否则可以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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