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办理: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缴税-发票使用-发票查看票种,点击“修改”打印审批单,盖章,上传提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需取得增值税普通-。
1、开具增值税普通 发票有何新规定VAT 发票开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直接支付方式销售货物,并且已经将货物转让给对方,并估计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开具销售款也未开具取得销售款的凭证,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的凭证的当天;如果发票最先发出,则为发票发出之日。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2017年7月开始增值税普通 发票开票有什么新规定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需取得增值税普通-。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使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的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卖家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后台的VAT 发票税控系统连接,导入相关信息进行开票。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果没有,要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3、江苏增值税普通 发票25份不够怎么申请50份?1、网上办理: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缴税-发票使用-发票查看票种,点击“修改”打印审批单,盖章,上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