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发票丢失,应于发现之日丢失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登报声明作废,纳税人的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对应的发票抵扣联可作为/1233/,”因此,存根联和记账联属于发票的组成部分,发票已交给客户,但本人保管的记账复印件丢失,我该怎么办,因此发票存根联或记账copy丢失应由税务机关挂失处罚。
1、 记账联 丢失怎么办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并可抵扣,可由销售方盖章-1。纳税人的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或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纳税人的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对应的发票抵扣联可作为/1233/。普通发票 丢失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2、增值税普通 发票的 记账联 丢失了怎么办?发票已交给客户,但本人保管的记账复印件丢失。我该怎么办?1.建议去客户那里找发票,然后复印一份,再去税务部门备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发票的基本链接包括存根链接、发票 link和记账 link。”因此,存根联和记账联属于发票的组成部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如遇发票 丢失,应于发现之日丢失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登报声明作废,”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发票 丢失行为的相关处罚。因此发票存根联或记账 copy 丢失应由税务机关挂失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