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发票(2号公告)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通用-1发票被撤销,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1发票,手写发票也可以报销,发票之前未用完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注销手续,法律分析:国税通手工发票不再起作用,营改增后,国税通用手工发票仍可使用,手工发票还有效吗。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 手工 发票还能用吗?手工发票还有效吗?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发票(2号公告)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通用-1发票被撤销。旧版普通发票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逾期使用无效。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使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1发票。发票之前未用完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注销手续。
2、 手工 发票可以报销吗法律分析:是的。营改增后,国税通用手工 发票仍可使用。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1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经营收取款项,收款人向付款人出具发票的;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应向收款方出具发票。第二十条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名称和金额。
3、2021年卷式 发票还能用吗法律分析:国税通手工 发票不再起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代理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新税务代理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一律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件、表格等。启用了新名称、本地曲目、单词曲目和数字。第六条新税务代理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税票样式和发票监制印章。上市前,省级税务机关和各省原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票已监制发票2008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200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票。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正在使用的税控设备。第七条新的税务代理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2008年12月31日前,原省级国税、地税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可继续使用。
4、手写 发票可以入账吗是。手写发票也可以报销。目前-1发票仍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经营收取款项,收款人向付款人出具发票的;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应向收款方出具发票。第二十条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名称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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