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损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227号),鉴于车主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1234566”,办理机动车报名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名登记表),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sales发票时,具体程序如下:(1)丢失的消费者机动车sales发票销售公司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加盖销售公司章发票)(2)前往/1234489(3)/-3/销售单位补发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与原销售发票一致。
1、·主题: 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 抵扣联丢失,尚未 认证,如何处理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损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227号),鉴于车主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1234566”,办理机动车报名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名登记表)。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sales发票时,具体程序如下:(1)丢失的消费者机动车sales发票销售公司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加盖销售公司章发票) (2)前往/1234489(3 )/ -3/销售单位补发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与原销售发票一致。消费者需持新开具的机动车Sales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2、 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 抵扣联可以 抵扣吗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经营的运输车辆进项税额在抵扣范围内,可以是机动车销售统一-1 认证、/1234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机动车销统发票税控系统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规定:1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从事机动车(征收消费税的)。五、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3/统一销售发票属于抵扣范围的,应自开具发票之日起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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