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修改过两次:一次是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2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另一次: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2办法:This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管理。
1、 发票 管理 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管理。先后修改过两次:一次是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2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另一次: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2办法:This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税务机关负责发票-2/全国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按照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2/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发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