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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名称开错已认证,下列情形之一属无效条件之一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18 21:28:59 编辑:发票小助手 手机版

同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所称的无效条件:(一)退回发票券的收、抵扣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且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认证,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按以下方式办理:买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并已用于申报抵扣的,买方可填写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发票中发票开错已经认证扣红信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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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 认证增值税专用 发票 名称 开错了怎么办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按以下方式办理:买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并已用于申报抵扣的,买方可填写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发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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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票 开错对方已 认证怎么处理

发票开错已经认证扣红信发票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已退回销售额或开具错误发票的,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认定为无效。如果签发时发现错误,可以立即作废。同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所称的无效条件: (一)退回发票券的收、抵扣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且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认证。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指在纳税申报前用IC卡或IC卡和软盘复制开票数据电文。因此,如果你公司(卖方)对不符合失效条件的发票进行失效,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通知买方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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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票已 认证但错了,怎么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错误、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但不满足发票的条件,或因销售和销售折扣部分返还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办理如下:如买方已取得专用发票并已用于申报抵扣,买方可在新的VAT/1/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不会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暂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卖家,要先联系买家,让买家开一张红字信息表,然后根据信息表写红字发票进行扣款,开后的红票也要作为买家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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