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卸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翻挖或撕毁,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结算、个人预付款等方式进行结算,不一定通过公众对公账户,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即可,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应采取对公账户。
1、没有 对公账户可能开增值税发票吗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应采取对公账户。而失信企业的执法部门基本都是查封其基本存款账户和结算账户的,所以很多企业现在用不了对公账户,就用私-。目前税务部门还没有特别强调,所以暂时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是可以的。
2、开普通发票不走公账可以吗?是。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结算、个人预付款等方式进行结算,不一定通过公众对公账户,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货物和劳务价款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时,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开具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整联发票使用后,应按号码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各联、印件、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翻挖或撕毁,发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卸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