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发票专用章启用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开放时间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新式样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开始使用,原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1,增值税通用发票公章和发票专用章都有效,但只有公章无效,只有发票专用章有效。
1、税务局关于 发票专用章的新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九。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出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出具,并加盖/11。原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修改后按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
2、 发票上必须加盖 发票专用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票专用章样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发票专用章启用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 .开放时间1。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办纳税人在使用发票专用章时,必须加盖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专用章。2.原发票已经营的纳税人专用章可延期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启用。3.对于部分已经经营的纳税人,原财务印章可延期至2011年6月30日。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启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专用章。
3、增值税普通 发票能同时盖公章和 发票专用章有效吗1,增值税通用发票公章和发票专用章都有效,但只有公章无效,只有发票专用章有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放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发放,并加盖发票专用印章,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新式样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