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丢失与认证一致,则可以使用特殊发票如果丢失before认证,可以使用专用发票-0/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国税发156号文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已开具,若丢失未开-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认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发票的专项扣除券。
1、未 认证的 发票 丢失了怎么办法律分析:1。丢失 发票联合办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链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使用专用-开票人和税务局不需要特殊处理。2.丢失办理扣除环节:可使用专用发票-0/链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使用专用发票。不需要开票单位进行任何处理,税务局以认证作为抵扣依据发票。3.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没有发出,可以复制发票作为记账凭证;如果已经寄出,会从金税卡上重新打印,作为记账凭证。不需要税务局和收票单位做什么。4.丢失一体化处理:一般是将3和4的处理方式结合起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的物品。发票 丢失发生时,应当在发现丢失之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 发票 认证前抵扣联或者 发票联 丢失了怎么办?国税发156号文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已开具,若丢失未开-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认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发票的专项扣除券。如果丢失与认证一致,则可以使用特殊发票如果丢失before认证,可以使用专用发票-0/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份,专用发票份可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份可留存备查。纳税人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的,应提交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专用/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