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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造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2 04:12:22 编辑:发票小助手 手机版

(二)购进或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介绍他人开具的数量或者金额是虚假的增值税-3发票;(3)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但要求他人为自己开设增值税-3发票,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的量刑: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12344。

伪造、出售伪造的 增值税 专用 发票罪如何量刑

1、伪造、出售伪造的 增值税 专用 发票罪如何量刑

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的量刑: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12344。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销售伪造的增值税-3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虚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法律讲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NPC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伪造、变造、非法买卖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2-3发票犯罪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3发票”:(一)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虚开、介绍他人不买卖货物或者不提供、不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二)购进或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介绍他人开具的数量或者金额是虚假的增值税-3发票;(3)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但要求他人为自己开设增值税-3发票,从广义上讲,所有虚开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假行为,而从狭义上讲,虚假行为是指发票携带的交易笔数和税额与现实不符。显然,刑法中的作虚假陈述罪发票应该是狭义的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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