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退税凭证;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上报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抵扣原开发票,4,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需要补办,2.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1。
1、已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弄丢了怎么办如果发票丢失,根据发票类型的不同,更换方法也不同。以下分别介绍:1 .遗失普通发票的补发方法:1。复印存根并盖章;2.交给客户录入;3.财务人员应设立发票登记簿,登记购买发票的数量和号码、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和开具的收款人;4.然后发给客户让客户签收。2.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1。复制存根,请按2。提交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扣税证明,3。上报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抵扣原开发票,4。重新填写开发票给客户。
2、发票丢失可以补开吗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需要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文件,4。纳税人同时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使用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者记账凭证。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退税凭证;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3、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遗失的,应当在发现遗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报纸上声明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的发票。发票遗失或者被盗时,税务机关应当要求纳税人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公告,声明作废,并纳入发票遗失或者被盗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无效发票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