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关于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发票》的变化,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只要增值税是通用型发票含通用机种发票(含冠名机种发票)和通用手工型发票,且有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就按公告规定填写纳税人,7月1日起,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出具发票将发生重大变化。
1、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 发票2017年7月1日后的开票要求只要增值税是通用型发票含通用机种发票(含冠名机种发票)和通用手工型发票,且有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就按公告规定填写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发〔2016〕75号)第十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申报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向销售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也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因此,公告不适用于向个人发放普通发票的情况,按照税务总局2016年第75号执行。
2、2017年7月起,哪些 发票不能再报销了,速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在要求增值税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3、7月1日起普通 发票不能在开办公用品了吗7月1日起,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出具发票将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的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体的购物细节,这一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关于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发票》的变化,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