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通过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使用上述扣税凭证信息,根据税收政策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发票第十一条规定,应按以下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发票(二)字迹清晰,不准压线或出错;(3)发票联和扣均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由此可知,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与开票时间是一致的。
1、 发票认证期一年从什么时间开始的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增值税改革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为进一步明确增值税改革试点运行中反映的征管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select确认平台进行认证或注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核比对。纳税人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2、 发票认证期限为360天从什么时候的 发票开始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营改增相关征管问题。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进行认证或者登记。
3、收入 确认与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时间根据税收政策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发票第十一条规定,应按以下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发票(二)字迹清晰,不准压线或出错;(3) 发票联和扣均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由此可知,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与开票时间是一致的。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符合政策规定,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4、增值税 发票认证抵扣时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通过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使用上述扣税凭证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超过认证确认、审核比对和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但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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