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印刷、采购开具、收购和保管发票;2.转出发票检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4.向当事人询问发票;5.调查发票案件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录音、录像、照相、复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第二十一条管理Law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购买、开具的取得、保管和注销,法律分析: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采购、开具、取得、保管、注销管理和监督。
1、电子 发票 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刷、购买、收购和保存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商品购销、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在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工作发票-2/。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分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2/工作。税务机关有权在发票-2/中进行如下检查:1。检查印刷、采购开具、收购和保管发票;2.转出发票检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4.向当事人询问发票;5.调查发票案件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录音、录像、照相、复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 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2/和财政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1234566。
2、 发票由谁管法律分析: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采购、开具、取得、保管、注销管理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第二十一条管理 Law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购买、开具的取得、保管和注销。单位和个人在买卖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并取得开具-1/。发票-2/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 发票 管理使用规定是什么1。纳税人自开票使用规定:(1)使用发票前,检查发票是否存在漏号、重号等打印装订错误,核实后方可使用,(二)使用一次性票证复印件的,相应项目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真实准确,并按顺序使用;如填写有误,应完整保存所有复印件。(3)严禁买卖、涂改、撕毁、转借、开拆、填充、更改跳号、填单联、跨单位跨类型使用、在发票上作弊,(4)空白板发票应倒角或加盖“空白”字样。二,关于税务窗口代开发票的规定: (一)在税务窗口代开发票时,应当提示出票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由付款人在代开发票前注明出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证明的有效凭证。(2)应税项目,应在发票上注明税票号和已缴税款,并在税票上注明对应的发票号,(3)免税的,应在发票上加盖“免税”戳记。(4)经营许可的,应在发票上注明相关证书的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