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但是,有两种处理方式:发票作废并重新开放或出具红字发票.如因开票错误导致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卖方应在专用发票开具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以蓝色填写专用发票的具体原因及相应信息,法律分析:重开有两种方式,即作废重开或开红字发票后重开,开票当月作废重开,开红字发票无时间限制(但超过180天无认证不能开)。
1、 发票能重开吗法律分析:重开有两种方式,即作废重开或开红字发票后重开,开票当月作废重开,开红字发票无时间限制(但超过180天无认证不能开)。以下是作废和重开两种方式的注意事项:作废和重开只在开票当月。(且卖方未抄税记账,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不一致)开红字发票:卖方应在专用发票认证期内(自发票日起180天)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第二十七条发布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销售退货的,必须撤回发票原件并注明“作废”或从对方取得。
2、 发票开错了能重开吗法律分析:没有.但是,有两种处理方式:发票作废并重新开放或出具红字发票.如因开票错误导致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卖方应在专用发票开具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以蓝色填写专用发票的具体原因及相应信息。同时提供卖方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错误的具体原因、具体项目和更正内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发出通知。卖方应以红色发布通知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发票(国税发156号)。增值税发票开具当月,销售退回开票错误,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如果签发时发现错误,可以立即作废。作废专用发票对应的数据电文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专用发票)的每联上标注“作废”字样,所有联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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