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需取得增值税普通-,自2017年7月1日起,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的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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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7月1日起,开给个人的普通 发票要填除名称以外的信息吗?不需要。给自然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票,只需要填写自然人姓名,其他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账号都是不同填写的。税务局新开票政策只要求卖方在向企业(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票时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非“企业”(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购买者开具增值税普通票。),无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的公告发票开具有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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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7月开始增值税普通 发票开票有什么新规定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需取得增值税普通-。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使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的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卖家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后台的VAT 发票税控系统连接,导入相关信息进行开票。系统导入的进销存数据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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