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第一couplet是记账联(卖方记账用);第二个环节是抵扣环节(买家用来抵扣税款);第三联为发票联(买方记账用),第十一条发票企业印刷的成品应按规定验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不得为丢失,发票丢失发生时,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 增值税 发票 第一联 丢失怎么办第一 couplet是记账联(卖方记账用);第二个环节是抵扣环节(买家用来抵扣税款);第三联为发票联(买方记账用)。客户可以复制扣款,你盖章发票。都扣了。记账还是有问题吗?没必要担心他。想重开,就让他全给你发票,否则不能重开;就算不穿越月球,丢失了也无法重新打开。如果丢了,复印一份,让供应商在复印件上盖章。
2、已作废的 增值税专用 发票 第一联 丢失怎么办丢失当天书面向税务机关申报,登报声明作废。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票行政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 丢失发生时,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级税务局可根据需要在本地区增设发票防伪措施,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专用防伪产品应按规定存放在专用仓库,不得丢失,残次品和废品应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十一条发票企业印刷的成品应按规定验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不得为丢失,废品应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