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法律分析:对拿新的有影响发票,因为买新的发票,还有查旧的,包括作废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是单张复印件发票,符合条件的可以补办,纳税人公布作废后,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将失去发票,视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购买专用发票。
1、 发票丢失 作废了怎么办《-1/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发票如有遗失,应于遗失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在报刊、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声明作废。根据上述规定,付款人应当在发现之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发票,并在报纸作废上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发票遗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的书面证明或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记录为合法凭证,不得要求开票人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是单张复印件发票,符合条件的可以补办。
2、 发票 作废票不见了影响法律分析:对拿新的有影响发票,因为买新的发票,还有查旧的,包括作废发票,-。您只能在支付罚款后购买新的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票。需要购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并按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样式制作/1230/。税务机关根据代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代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代购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发票开具代购书。单位和个人购买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申报发票的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收款时,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向收款方出具发票。
3、 作废的 发票丢失找不回来了,罚款多少啊?对于被盗或丢失的纳税人专用 发票违反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视情况对丢失专用 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购买专用 发票,纳税人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报告和证明发票遗失材料,“发票购买书”、“发票遗失报告表”。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在“发票遗失报告表”上签字后,应在本市报纸等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公布作废后,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将失去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