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买假货发票可以选择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举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无规定购买发票的行为: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发票;私售,牟取暴利发票;拐卖和假隐瞒发票;提供给他人发票或借用他人发票;steal发票;其他不按规定购买发票的行为。
1、开假 发票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发票管理办法:私自印制、伪造或者变造、买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印章、发票防伪专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凡使用假发票的,一经发现,按规定罚款1万元至5万元。因为数额较小,如果税务机关处罚,可以申请减轻处罚。
2、私开假 发票怎么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 (一)未打印发票或制作。(2)未按要求购买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发放发票的;(4)未按要求取得发票的;(五)未按要求保存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无规定购买发票的行为: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发票;私售,牟取暴利发票;拐卖和假隐瞒发票;提供给他人发票或借用他人发票;steal发票;其他不按规定购买发票的行为。
3、企业偷税漏税买假 发票应该投诉什么部门企业偷税买假货发票可以选择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举报。举报中心的举报范围为偷税、漏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收购发票、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可以通过信函、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进行。对不愿提供姓名、身份或者公开举报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偷税的处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罚金,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