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安排,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各地政策不统一,望纳税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2.无论政策如何变化,存量企业在更改“三证合一”前必须对所有特价票进行认证,避免退货麻烦,只有税号变更前企业出具的专用发票才能正常认证买家,1:“三证”后合一,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纳税人识别号,使用统一代码。
1、企业三证 合一后的 发票开具、 发票认证等有什么影响?1)内容:将老纳税人识别号(15位)改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2)范围:北京当当、当当柯文、天津当当、无锡当当、江苏当当、桂阳当当、柯文国略、柯文剑桥(眉山当当、陕西当当已完成本次变更,不受影响)“三证/120”1)所有类型无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正常报销;2) 发票带纳税人识别号,最晚报销时间为7月25日;3)7月26日-8月15日期间不开发票,不报销;4)8月15日后,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和补报。
2、三证 合一后之前开据的 发票还能认证吗否,税号变更后,未认证的15位税号输入发票无法再认证。请归还给企业并重新打开。只有税号变更前企业出具的专用发票才能正常认证买家。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变更税号前,要对旧税号发票的输入进行认证。纳税提醒:1。各地政策不统一,望纳税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2.无论政策如何变化,存量企业在更改“三证合一”前必须对所有特价票进行认证,避免退货麻烦。
3、“三证 合一”后,15位税号的 发票还可以使用吗1:“三证”后合一,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纳税人识别号,使用统一代码。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安排,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完成补充资料的采集后,可以使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的法律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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