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开具-1/;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1、公司开票流程 管理制度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销售发票使用的适用范围应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及其经济对象来确定。总的来说,公司主要使用以下三类发票。增值税发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完整税务资料的企业;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纳税资料的一般纳税人、不需要抵扣进项税的消费行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XXXX汽车的直接消费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开具-1/;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开具 发票。第二十条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名称和金额。
2、 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购买、收购和保存开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和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开具在买卖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收取的收付凭证。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1的国家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发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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