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该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改革后的地税发票服务期限最晚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5月1日起,原地税营业税发票停止使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由地方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和印有本人姓名的发票的,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该局向同级地方税务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1、黑龙江省 营业税 发票停止使用日期黑龙江省营业税发票2016年6月30日停产。5月1日起,原地税营业税 发票停止使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由地方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和印有本人姓名的发票的,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该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2、“营改增”后地税 发票使用期限多久增值税改革后的地税发票服务期限最晚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自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不再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方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该局向同级地方税务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况下,可由省国税局适当延长使用年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营改增后日常生活中收到的车票、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纳税人已在地税机关申报营业税未能开具发票的,需要在2016年5月1日后开具发票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