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使用规定》-3发票(国税发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应按照下列要求开具专用发票:(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晰,不准压线或出错;(3)发票联和扣均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VAT专用发票不允许收款人,可以只签原发票收款人,没必要重新开。
1、开增值税票 收款人没写可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发票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规定填写“收款人”为强制性。如果签发,只需要填写审核人,没有/。我觉得客户担心的不是没有收款就报销不了,而是没有收款你们公司还找他。因此,我建议你跟他说清楚。可以只签原发票收款人,没必要重新开。
2、增值税 专用 发票能否不填 收款人?VAT专用发票不允许收款人。《增值税使用规定》-3发票(国税发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应按照下列要求开具专用 发票:(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晰,不准压线或出错;(3) 发票联和扣均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 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买方有权拒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3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47号)第一条规定-3发票所有栏目必须真实,第二条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增值税使用规定专用 -1/》,按上述规定对-3发票(含项填写)进行处罚,-3发票各栏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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