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票人开具专用发票的当月,销售被退回,开票错误,如果退回的发票券和抵扣券符合作废的条件,按-0,1,只有未认证的发票曹科作废,作废当月开通,原发票相当于未开通,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开具作废,发放时如发现错误,可立即作废,可以补办正确的发票如果是交叉的发票或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用红色写回发票2。
1、 发票可以 作废么法律分析:出票人开具专用发票的当月,销售被退回,开票错误,如果退回的发票券和抵扣券符合作废的条件,按-0。发放时如发现错误,可立即作废。符合作废的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退回的发票优惠券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卖家开具发票的当月。2.卖家没有抄税,也没有记账。3.购买者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或“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匹配”。注:作废专用发票相应的数据电文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应作为“作废”处理,专用于纸质发票(含未打印专用-1)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十条使用规定(2)卖方未复印纳税申报表,未记账;(3)买方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符”。
2、 发票可以 作废重新开吗1,只有未认证的发票曹科作废,作废当月开通,原发票相当于未开通。可以补办正确的发票如果是交叉的发票或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用红色写回发票 2。
3、 发票开完能 作废吗法律分析:是的。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开具作废。如果卖家没有抄税记账,事后不能作废只能用红墨水冲正。增值税专用红字冲正发票需要到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冲正发票进行冲正销售。但已经跨月的增值税专用款发票,不能为作废,法律依据按照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本规定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使用条例发票》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购买者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或“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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