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为开具专用-0/,应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或发票,所以增值税发票必须做一个列表进行汇总,如果不是汇总发放增值税-3发票,则不需要提供专门的清单明细;如果是汇总增值税-3发票开具的,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清单,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要用专门的清单吗如果不是汇总发放增值税-3发票,则不需要提供专门的清单明细;如果是汇总增值税-3发票开具的,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清单,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比如办公用品,低消费等。,没有清单的话“一批货”的特价票是不能抵扣的。
2、 增值税 发票汇总开具必须要开清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增值税-3发票关于使用的规定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出具汇总专用-0。如为开具专用 -0/,应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或发票。所以增值税 发票必须做一个列表进行汇总。
3、税务局是否有明确规定开 发票一定要开具明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 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卖方开具-2发票时,卖方开具发票时,将与增值税9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果不是,要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卖家可以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汇总。购买者可以使用汇总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购物清单或收据作为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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