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和申报时限抵扣,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期限为360天,自增值税抵扣凭证开具之日起计算,法律分析:VAT发票抵扣期限延长至180天。
1、增值税专用 发票 抵扣期限法律分析:VAT 发票 抵扣期限延长至180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之日起180日内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当期足够抵扣,可以保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时限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和申报时限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进项 发票 抵扣期限是多少天?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期限为360天,自增值税抵扣凭证开具之日起计算。取得凭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VAT 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申报抵扣进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123,456,789-0/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本期销项税额小于本期进项税额抵扣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抵扣。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资料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慎重咨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